B2 退款與退費政策公告
為使本平台就已收受或代為處理之款項,其退款、退費、返還、沒收、扣抵、暫緩撥付與相關程序有一致標準,特公告本政策。
一、 適用範圍
本公告適用於使用者就本平台交易所支付,且由平台實際收受、代收代付或保留處理之款項,包括買方服務費、保證金、成交價款(限平台實際收受者)及其他應由平台處理之費用。
非由平台實際收受或控制之款項,例如依個別交易機制由銀行履約保證、金融機構或其他第三方機構處理之款項,不適用本公告。
二、 處理原則
使用者如有違約、違反平台規則、提供不實資料、資格不符、逾期付款、逾期補件、拒絕配合交易程序,或其他可歸責於使用者之事由,平台得不予退還全部或部分款項,並得依規則辦理沒收或扣抵。
平台辦理退款、返還、沒收、扣抵、暫緩撥付或保留款項,不影響平台依服務條款、個別約定或法律另行主張權利。
退款以匯款方式辦理時,如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匯款機構或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另行收取手續費、匯費或服務費,實際退款金額以扣除該等費用後之金額為準。
三、 得退還之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平台於確認後,退還應返還之款項:
- 買方未得標、流標、標案撤回或交易未成立。
- 因服務商原因或平台原因,致交易無法完成。
- 平台作業失誤、誤收、重複收取、計算錯誤或錯誤扣抵。
- 契約經依法認定無效、撤銷、解除或終止。
- 法院、檢警、主管機關或其他有權機關要求返還應退。
前項退款範圍,以依個別交易狀況應退還之保證金、價款、代收代付款項及其他可退還款項為限。
四、 不予退還或得沒收、扣抵之情形
買方得標後,即應依平台規則、標案內容及平台通知完成付款、簽約、補件、領取、交付配合或其他履約程序。
買方得標後如因個人因素反悔、拒絕履約、逾期未付款、逾期未補件、拒絕配合交易程序,或有其他可歸責於買方之事由者,視為違約;其已支付之款項,平台得依個別標案規則、競標規則或其他約定,不予退還、予以沒收或扣抵。
五、 儲值退款申請與方式
使用者申請退款時,應依平台要求提供身分證明、交易資料、付款紀錄、帳戶資訊及其他必要文件,以供平台查核。
退款以原支付方式原路退回;如原路退回於事實上或技術上有困難,平台得於完成身分驗證及必要文件確認後,退還至使用者本人指定之帳戶。
平台於資料齊備並完成必要確認後,於十四個工作天內辦理退款;實際入帳時間,仍依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或其他金融服務提供者之作業時間為準。
六、 平台得暫緩退款或保留款項之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平台得暫緩退款、保留款項、延後撥付,或依適用法令及平台規則另行處理:
- 交易爭議尚未釐清。
- 款項權利歸屬有爭議。
- 疑似詐欺、洗錢、冒名、帳號遭盜用、異常交易或其他高風險情形。
- 檢警、法院、主管機關、金融機構或其他有權機關提出異議、調查、凍結、保全、扣押或其他處置要求。
- 使用者未完成身分驗證、補件或平台合理要求之查核程序。
- 其他基於法令遵循、交易安全或風險控管,平台認有暫緩必要之情形。
七、 與其他文件之適用關係
本公告為平台服務條款、競標規則、收費標準公告、個別標案規則及其他補充約定之補充規範;本公告未盡事宜,依前開文件及相關法令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