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東風拍賣
← 回到規則與政策

出價拘束力與代理出價說明

版本 1.0.0生效日 2026年10月5日須於註冊或交易時同意

本說明供出價前閱讀,區分有效出價、拍定成交與依法解除;平台目前提供的是逐次實際出價。

本文件適用於興銳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經營之東風拍賣平台及本文件所定交易。平台聯絡信箱為 dongfengauction@gmail.com,地址為新北市汐止區新興路22號2樓,統一編號為29106925。服務商是經平台審核、代表合法公司或組織提供上架及履約協助者;賣方是實際出賣標的之權利人,服務商出售自有標的時亦具有賣方身分。除另有明文外,日數為日曆日;工作日不含星期六、星期日及中華民國政府公告之休假日。期間起算及期末依適用法律辦理。

 第1條 有效出價及購買意思

買方確認標的、出價金額及費用並送出後,系統在期限內成功接收之出價,即為依標案條件提出之有效購買要約。應依線上競標規則等待結標或同價處理結果,不能以未閱讀條款或尚未簽紙本契約為由任意反悔。

 第2條 拍定成立時點

最高有效出價符合底價及其他已揭露條件,且平台依規則完成賣定表示時,買賣契約成立。不動產遇同價最高時,應先完成24小時同價加價程序再拍定。得標通知未即時讀取,不當然否定已有可驗證之拍定結果,但仍應依法判斷重要通知之送達與責任。

 第3條 實際價格及費用

出價為成交價之計價基礎,不包含另外揭露之平台服務費及第三方費用。平台應在出價前提供可理解之費率、保證金及費用提示;拍定後不能單方新增未揭露費用。

 第4條 無自動代理出價

平台目前不提供設定預算上限後自動代為加價之功能,也不承諾自動以最低必要價格替買方得標。顯示及送出之價格,均依每次實際出價認定。買方應自行決定並確認金額。

 第5條 本人及法人授權操作

個人帳號限本人操作,不得出借、出租、轉讓或供他人冒名出價。法人應透過已確認之代表或授權人參與。授權他人領取商品與授權使用會員帳號不同;合法受領授權依配送貨運與自取規則處理。

 第6條 提高投標及最低加價

不動產暗標之提高投標,及動產明標之逐次加價,均依標案規定辦理。新送出較高有效價格後,依該價格受拘束;送出較低金額不會自動撤銷先前有效出價。

 第7條 例外處理及立即通報

有冒用、重大系統錯誤、依法得撤銷意思表示或其他正當事由時,買方應即時以可保存之方式提出,並提供訂單、出價紀錄及可得證據。平台依事實及法律審查,不能保證所有誤按、連線遲延或自行輸入錯誤均可撤回。

 第8條 解除權與違約不同

符合消費者保護法之通訊交易七日解除權,或其他法定、合法約定之解除事由者,依其規定處理。依法解除不屬棄標,不能因此沒收保證金、收取退貨違約金或以已拍定為由拒絕受理。一般資金不足、後悔或不配合付款,仍依違約規則審查。

 第9條 帳號遭冒用之責任

發現帳號遭冒用應立即通知平台並保全登入、通知及出價紀錄。平台得先暫停相關交易,依實際可歸責性判斷責任,不能只以操作出自會員帳號就免除平台自身依法應負之責任。

 第10條 證據及申覆

平台保存出價金額、有效接收時間、標案及文件版本、拍定結果與通知紀錄。對更正、取消、停權或扣取有異議者,得依交易爭議與申覆程序提出;系統排序紀錄亦得依法作為覆核資料。

 第11條 版本及法令適用

本文件與平台服務條款、適用之競標規則、收費標準、標案公告及合法個別約定共同適用。法令強制規定優先;依法屬消費關係者,適用消費者保護法及相關定型化契約規範。平台仍就自身提供服務之行為依法負責。交易適用出價前已揭露並留存之版本;一般修訂至少提前15日公告,涉及重要費用、責任或權利之修訂至少提前30日公告,依法須即時處理者從其規定。已參與競標或成立之交易,不因後續公告而任意加重使用者義務。爭議適用中華民國法律;消費訴訟及其他法定管轄依法律辦理,其餘於法律許可範圍內以臺灣士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本文件的歷次版本與生效日,可向客服索取。